维权民工不服生效判决可向检察院申诉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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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2日16:28 北京晚报 | |
本报讯11月28日本报报道了北京检察机关为支持外地农民工依法维权,新颁布了20条维权措施,承诺对侵害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的案件在检察环节优先予以处理。报道刊出后,引起了读者的广泛关注,但对于检察院如何介入相关案件存在着误解。昨天检察院有关人士解释说,人民检察院管辖的申诉范围包括对人民法院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刑事、民事、行政判决、裁定不服的申诉。所以只有对于已生效判决不服的当事人,才可以向检察院申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