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小孩烟 法律没啥说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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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2:00 时代商报 | |
昨日,本报《谁“培养”了这些小烟民》的报道刊发后,许多学生家长纷纷致电本报新闻热线,对这些利欲熏心的商家的行为感到十分的气愤的同时,还向本报反映了其它学校附近小卖部也同样存在此类“化整为零”向学生销售香烟的行为。家长:还有“化整为零”卖烟的 读者张女士见到了《谁“培养”了这些小烟民》的报道后给本报打来电话说,自己14 针对学生家长反映的商家利欲熏心的种种行为,记者采访了沈阳市的多个执法部门,希望寻找到制止此类行为的法律法规。但是,各执法部门对此均表示说,现在,国家法律中,尚无有关不准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规定,业务不准在学校周边销售香烟的规定。因此,执法部门在对此类行为的打击上就无法可依,也就无法惩治这些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行为和个人。律师:尽快立法严厉打击 辽宁鼎泰律师事务所的杨功涵律师对此说,根据我国现行的法律规定中,尚无有关不得在学校周边设置烟亭的规定。也无禁止向未成年人出售香烟的规定。但是,吸烟有害健康是众所周知的道理,尤其是对未成年人的危害较成年人要大。因此,作为经营者,在向未成年人销售香烟的时候,应当提出或者警告未成年人吸烟的危害。作为行业的管理部门,也应当对此引起重视。甚至制定相应的规章制度,以唤起全社会对青少年身心健康的关怀。 此外,作为经营者不得以拆整为零的方式变相提高物价,否则,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本报将继续关注。本报记者 王悦海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