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三成煤气站不达标,每年数十起小范围泄漏事故公共安全谁来负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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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8:48 海南日报 | |
作者:杨勇来源:海南日报本报海口12月2日讯(记者杨勇)本报今天刊发的《安全与方便尚无法兼顾?》,反映煤气站的设置不合理问题,引起一些读者的共鸣。 记者今天从海口市煤管办获悉,海口市内有约140家煤气站,但三成的设置不符合相关规定,有的地处闹市,有的紧邻学校。不少读者质问:海口的公共安全谁来管? 上世纪80年代中期,海口煤气站网点开始建设,1993年,海口市煤管办成立并对液化气行业进行管理。根据《海口市燃气管理条例》的规定,煤气站经营者须向煤管办申请资质审查,初审合格后,报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燃气企业资质证书》,同时向工商行政部门申领营业执照,并由公安消防和劳动部门发放《消防安全许可证》和《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后方可营业。 为了兼顾“安全”和“方便”。根据国家有关标准,1998年,煤管办制定了《海口市燃气分销点安全技术条件》。按照此《条件》,燃气分销点不得设在国家机关、重要设施及人员活动稠密区,至少应远离25米以上;燃气分销点应设在单层建筑物内,确无单层建筑的,通过采取特殊安全措施,可适当放宽到两层;燃气分销点离餐馆等明火或发火花点的距离不小于10米;燃气分销点内存放的15公斤重瓶,营业时间储存不得超过30瓶,非营业时间不得超过5瓶。 但因为海口最初的城市规划未将煤气站的设立纳进来,加上管理缺位,导致一些煤气站不能按国家标准设立。记者在海口某百货商场广场附近的一条街上看到,一家煤气站地处闹市,生意红火,临近有不少的大小排档,不时有去商场购物和去大排档吃饭的人经过。 据海口市煤管办主任傅江明介绍,海口每年使用液化气4.5万吨,分销点有近140家,但约有三成站点设置不合理或不达标。一般来说,每吨液化气可装罐70瓶,以此算,海口每家分销点日销售60多瓶液化气,而全市不符合安全技术条件的煤气站有40余家。也就是说,每日可能对公共安全造成威胁的煤气罐就达2000多瓶。 不达标煤气站威胁公共安全,为什么不取缔?傅江明说,按照相关规定,目前液化气经营主管部门不再对煤气站进行资质认证,煤管办也无法取缔不合格煤气站。目前国家相关的管理法规尚未出台,煤管办无法可依,取缔不符合条件的煤气站力不从心。 据介绍,海口每年都有数十起范围较小的煤气泄漏事故,但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近一段时间,还有部分煤气站经营者利用以前的资质证书,在周围环境达不到安全技术条件的地点设立分销点。 傅江明表示,煤管办执法队将加大执法检查力度,对店内存储量超标的煤气站进行查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