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农药蔬菜”导致食用者中毒 菜贩赔偿五百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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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09:41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早报柳州12月3日讯(记者陈杰通讯员李金山)一菜贩因出售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的蔬菜导致食用者中毒,昨日通过柳州市南站工商所向消费者赔偿500元医疗费。 11月3日,胡某在柳州市铁道市场一蔬菜摊上买了把小白菜,炒了一部分吃后,很快出现头痛、多汗、呕吐和腹泻等症状,她急往柳铁中心医院治疗。医院诊断为“有机磷农药中毒”。胡某住院治疗共花治疗费500余元。 事发后,胡找到菜贩。菜贩当场即承认她卖过小白菜给胡,并写下字据,如果真是她的菜有问题她愿意承担责任。胡某于是将其吃剩的小白菜送至柳州市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中心检测,结果证实,那些小白菜的“溴氰菊酯”残留量为1269.60mg/kg,而国家规定的标准仅为0.5mg/kg。据蔬菜摊主说,菜是她直接从市郊渡口村一菜农的地里购回的,共购进20公斤,当天全部售完。除了胡买的那把菜被检出农药残留量严重超标外,确实没听到其他人反映有食后不适的情况。这名菜贩说,她进货时,菜农是向她做了“这批菜不会有问题的”保证的,但检测结果出来后,菜农却不愿承担责任了。 据介绍,尽管有关部门对蔬菜农药残留问题的监管已加强,但仍发现有一些菜农不注意农药的残留期,个别人甚至仍使用剧毒农药。南站工商所的工商人员为此提醒菜贩,为保障市民的健康,同时也为保护自己的利益,向菜农收购蔬菜时,务必了解所购蔬菜的用药情况,不合要求的蔬菜万万不能上市。 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早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