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浚县近百名学生中毒事件两责任人终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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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0:45 新华网 | |
近日,河南省浚县第一中学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主要责任人赵某、杨某因犯有过失投放危险物质罪,均被浚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 6月30日,该校发生一起学生集体食物中毒事件,近百名学生不同程度地出现中毒症状,经抢救很快脱离危险。医院经诊断认为,属亚硝酸盐中毒。后经警方调查取证,该校第六食堂业主杨某、厨师赵某分别供述了误用亚硝酸盐导致学生集体食物中毒的实情。原来,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