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市规划局成被告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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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3日11:32 星辰在线-长沙晚报 | |
本报株洲讯一栋在建楼因严重影响周边住户采光,株洲市规划局曾令其停工。但事隔3个月,规划局在进行行政处罚后,又补发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以下简称《许可证》)准予其继续建设。面对此情此景,采光严重受到影响的14户住户一纸诉状将株洲市规划局告上法庭,讨要阳光清风。昨日上午,这起“阳光官司”在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 据了解,原告邱桂南、张国忠等14户住户于1997年入住金圆大厦,当时光照充足。但 据原告代理人说,第三人李世红建的商业住宅楼不仅严重不符间距、防火间距和日照3项标准,而且违反了建设工程的规划审批程序,未取得许可即进行建设。另外,被告一方面认定第三人的建筑物系违法建筑,但另一方面又给其补发《许可证》,让人无法理解。 株洲市规划局则表示,该地区属于旧城改造,不同于一般情况,其日照、采光等标准可以酌情降低。商业住宅楼虽然与金圆大厦的防火间距不足,但通过整改,可以消除隐患,达到要求。 对于本案,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近日宣判。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