丈夫借钱不还 妻子上庭追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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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3:40 四川新闻网-成都商报 | |
本报讯 (成华法记者黄庆锋)丈夫要做生意,向妻子打下借条。但丈夫借钱后却一直不想偿还,妻子遂将丈夫告上法庭。记者昨日获悉,成华区法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责令丈夫偿还妻子借款1.2万元。 李红梅和曾向俊如今都是60来岁的老人了。二人因是老乡,多年前就已认识。2001年3月,曾向俊打算和妻子离婚,与李红梅结婚,于是向李借了6000元钱支付给前妻作补偿费, 庭审中,李红梅当庭出示了两次借款的借条。但曾称,他和李在婚前的几年里关系就已很暧昧,他每月都要给李几百元不等的生活帮助费,因此他第一次向李借的6000元钱实际上应该算是这些生活帮助费的累积,不过他还是愿意偿还。 成华区法院审理认为,综合证据可以认定第一笔借款是事实,而第二笔借款发生在他们婚后20多天内,也不应看作夫妻共同财产,而属于李的婚前个人财产。据此,该院依法作出上述判决(文中人名系化名)。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