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 执政为民 努力提高全社会法治化管理水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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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09:23 哈尔滨日报 | |
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孟广遂 今天是我国第三个“12·4”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日的主题是“依法治国、执政为民”。确定这一主题的目的就是要通过广泛深入的法制宣传和教育,有效地增强公职人员的法制观念和依法办事能力,促进依法执政,依法行政,提高全社会的法治化管理水平,为建设社会主义政治文明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是党中央向全党、全社会发出的庄严号召,是关系到执政党能否巩固政权,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战略性问题,是维护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保障。因此,各级国家机关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必须努力提高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能力和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高效政府,实现和维护好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而不懈努力,最大限度地遏制和杜绝以人代法,以言代法,以权代法,徇私枉法、执法犯法等现象的发生。 国内外的历史经验特别是我国改革开放20多年的历史经验一再证明,能否做到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是衡量一个政党和政权先进与落后、兴衰与成败的根本标志,也是是否真正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根本体现。坚持依法治国、执政为民,我们就能始终站在历史发展的前头,赢得经济和社会的持续发展和进步,赢得人民政权在人民群众中的地位,博得人民群众的拥戴。 在“12·4”法制宣传日活动中,各级国家机关、各单位、各部门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为指导,按照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紧紧围绕党的中心工作,按照我市“四五”普法规划的要求和部署,结合各自实际,认真组织开展好本地、本部门的法制宣传活动。活动期间,要围绕依法治国、执政为民这一主题,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大众传媒的优势,通过开办法制专栏、专题、讲座、征文和知识竞赛等方式,开展灵活多样、丰富多彩的宣传教育活动,使广大公职人员和市民群众受到形象生动、潜移默化的教育,为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贡献力量。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