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案窗口设到家门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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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00 中国宁波网 | |
胡珊韩哲 东南商报讯把法院立案庭的立案审查权下放到基层人民法庭,让路途遥远的居民无需长途奔波就能维护切身权益。记者昨天在余姚法院“司法为民”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该院在我市首创的这项基层人民法庭审查立案制,为偏远地区居民依法维权带来了便利。 余姚梁弄某山村一位60多岁的老太虽然儿孙满堂,却无人肯尽赡养义务,为了维持最低生活所需,11月底,老太决定将二子三女都告上法庭。但是从家里出发到余姚城区的法院要转好几趟车,而且老太对起诉要准备的材料一无所知,她一人独居且行动不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对她而言相当困难。老太来到余姚法院梁弄法庭,向法官讲述了自己的困境,梁弄法庭立案窗口在短短的一个小时内就为老太办理好了所有的立案手续。 据介绍,以前立案审查是由法院的立案庭管理,当事人起诉时必须携带相关的起诉材料到法院的立案大厅办理,由于材料未带全往返数次的事时有发生,这对住在偏远山区的当事人相当不方便,他们可能为了一件邻里纠纷的案件,花去整整一天或者更多时间起诉。实行立案审查权下放后,当事人的起诉在当地的人民法庭就能马上受理,法院的立案窗口如同设在自家门口。 而对于基层人民法庭立案审查制所带来的“立审分离”、公正审判的问题,余姚法院的一名负责人介绍,当地人民法庭在受理了当事人的起诉后,利用网络手段,直接将案件受理情况传送给法院立案庭,由立案庭统辖,并由电脑自动生成案号,确保“立审分离”,保证审判的公正进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