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度货运车通行证开始核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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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11:56 新闻晚报 | |
本报讯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决定从12月15日起,核发2004年度上海市货运汽车通行证。新证自明年1月1日起使用,2003年度货运汽车通行证同时作废。 货运机动车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市私营企业协会以及三资企业的货运汽车通行证,由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根据其车辆数按比例核发;各区、县企事业单位、无上级主管的企业单位、货运机动车不满50辆的局、集团、控股公司以及未列入市交巡警总队发证范 货运汽车通行证换发日期安排:( 1)区、县、局、集团、控股公司12月15日,上午:各区、县交巡警支(大)、部队;下午:工业、农业系统。 12月16日,上午:商业、交通、建设系统;下午:教卫、政法、市级机关。 (2)三资企业12月17日、24日,上午:黄浦、卢湾;下午:崇明、南汇。 12月18日、25日,上午:杨浦、静安;下午:宝山、徐汇。 12月19日、26日,上午:虹口、闸北;下午:闵行、松江。 12月22日、29日,上午:普陀、长宁;下午:嘉定、奉贤。 12月23日、30日,上午:金山、青浦;下午:浦东新区。 此外,核发货运汽车通行证需凭本单位介绍信。三资企业办理通行证需带工商营业执照、外经贸委批准书、车辆行驶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和介绍信(上述各证件均需正本,复印件无效)。 具体接待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办证地点在共和新路346号,市交巡警总队机关接待室。 (孙国富腾生强丁昌华)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