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误杀男友 丧子父母为其请求枪下留人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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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4日20:16 东方网 | ||
12月2日上午,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公开审理了兰州某高校女大学生张君慧失手致死男友一案。由于被告人张君慧和死者李小勇是恋人关系,女大学生无意中“利刃斩断青春梦”,使得此案从发案后一直成为各界关注的焦点。在1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君慧没有为自己作任何辩护,只是用泪水表示深深的忏悔。法庭没有当庭宣判。而令所有人感到意外的是,作为死者李小勇的父母在多次写信与陈玉京及张君慧的家人沟通后,他们认为既然自己已经失去一位亲人,他们也不愿把这种痛苦延续给另外一个家庭。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 第一现场 上午9时许,中院刑事审判小法庭内已经座无虚席。旁听者大多数是张君慧的同学、。有位李姓女生告诉记者,他们都是被告人张君慧的同系同学,几天前听说这个案子要开庭审理,他们便自发前来旁听,一是看看他们的同学,二看法院怎样审理此案。旁听席上有一个特殊的老人,知情者介绍他是被告人张君慧的世叔陈玉京,两天前从山西老家赶过来。今年60多岁的陈玉京头发花白,双眼红红的,显得十分的疲惫。 10时许,由于旁听的人还在不断增多,庭审临时改换到较大的3号法庭进行。10时10分庭审开始,被告人张君慧被法警带上法庭。一个20出头的姑娘,中等个头,很典型的女学生气质,眼前的她让人很难把她与想象中的“杀人犯”联系起来。张君慧刚被带入法庭,便哭了起来。旁听席上许多人都为之动容,陈玉京老人抱头啜泣。 庭审 检查机关指控:2003年3月29日下午6时许,被告人张君慧和其男友李小勇,在某高校榆树坡因小事发生了口角,在此期间,被告人张君慧用钥匙链上的水果刀向李小勇左前胸刺了一刀,李小勇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李小勇系他人用单刃刺器刺破心脏致心包填塞而死亡。 在法庭调查阶段,国家公诉人要求被告人简单陈述以下当时的情景和原因,被告人张君慧沉默了近3分钟的时间,此间法庭一片寂静。张君慧断断续续地陈述:她和李小勇是同系同级同学,两年前两人确定了恋爱关系。事发当天两人吃完饭在一块闲聊,在闲聊过程中,李小勇提出要张君慧坐在他的腿上,张君慧觉得人多不好,结果两人发生了口角,李转身离去后再次返回,两人发生了争执。对于两人争执后及李小勇受伤的细节,张慧君没有说什么。 国家公诉人向法庭出示了证人证言,法医鉴定报告以及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张君慧对证据没有提出异议,她的辩护律师对国家公诉人出示被告人在公安机关的供述材料提出异议,认为这份证据所要证明的问题不成立。同时,辩护律师向法院提交了了被害人李小勇家属写的“请求书”。 辩论焦点:过失还是故意? 由于此案案情相对简单,辩论观点集中在张慧君致人死亡的犯意上。国家公诉人认为,被告人张君慧无视国法,故意伤害致他人死亡,其行为触犯了《刑法》的相关规定,构成了故意伤害罪。经过庭审可以看出本案事实清楚,证据确凿。被告人张慧君作为一名大学生,正是因为她的行为才导致一个无辜生命的完结,给被害人的家庭造成了难以弥补的精神损失,也给自己的家庭带来了巨大的精神损失,被告人要对自己的行为负一定责任。 被告人张君慧的辩护律师为其作了罪轻辩护,该辩护人认为公诉机关对张慧君的指控罪名不当。辩护人认为,张君慧和被害人李小勇是恋爱关系,两人交往甚好,被告人张慧君根本没有故意伤害的动机;在此事发生后,被告人张慧君积极参与了对被害人李小勇的抢救过程,说明被告人并不希望发生这种后果;张君慧没有犯罪的目的,对所产生的后果无预见性。综上辩护律师认为张君慧的行为只是一种犯罪过失,并不是检查机关指控的故意伤害。 张慧君等待解脱? 恋人间的嬉笑打闹是很随意的,当这种随意行为无意间越过了法律的底线,就会变成一柄双刃剑,在伤害别人的同时也刺痛了自己。仅仅因为无意间的一个动作,张慧君把自己送上了审判席。在法庭上记者感受最明显的一点就是,张慧君还没有从那场噩梦中醒来,她的悔恨是真实的,270多个日夜无处不在的精神折磨使她到了崩溃的边缘,她在等待一个解脱的时机。当天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被告人张君慧情绪一直不稳定,一个多小时的庭审中,张慧君一直在哭泣。她放弃了自行辩护的权利,在被告人做最后陈述时,张君慧说,她希望法庭尽快给她一个公平的判决,她愿意承担自己的责任。 张慧君准备明年考研 庭审结束后,记者采访了几位张慧君的同学。她的室友小丽说,张慧君以前是个很文静的姑娘,学习成绩在我们系数一数二,事情发生后我们都不敢相信是真的。他和李小勇的关系、感情一直很好,他们俩的学习成绩在全系都是很棒的,去年他们俩还领了一等奖学金,明年他们准备考研。张君慧的外语很出色,在庭审结束后,张君慧被法警带出,准备上警车时,周围的同学不知谁喊了声:君慧,你为什么不为自己辩护啊!我们相信你! 陈玉京“三哭”露真情 陈玉京老人是张君慧父亲的生前好友,此次前来兰州专门替张君慧找律师,代表家人看望张君慧。庭审刚开始,见到面容憔悴的张慧君,老人忍不住哭了。尽管在庄重的法庭上,老人还是哭出了声;休庭后,就连法警也网开一面,准许老人和张君慧接触,这次短暂的接触,老人早已泪流满面。他抓着张君慧的手,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张君慧更是哭的不可收拾。记者和陈玉京闲聊时,说起张君慧的家,老人又哭了。他说,张君慧的家庭并不幸福,她的父亲90年代初因病去世,他和张君慧的父亲在同一所学校当老师。张君慧出生的时候还是他从医院抱回来的。陈玉京说,张君慧的父亲病危时,拉着他的手希望他好好照顾自己的家人。张君慧60多岁的老母,长年体弱多病,听到女儿的事,曾休克多次。 老人最后说,张君慧的事很突然,这样的结果是谁也不愿意看到的。情到深处,陈玉京老人甚至怨恨自己没有照顾好张君慧,他觉得自己对不起张君慧死去的父亲,对不起这个可怜的女孩。陈玉京还告诉记者,张君慧的同学都挺好,这几天来一直照顾着他,他很感动。 人文关爱充满法庭 在整个庭审过程中,记者都能明显感觉到,不管是国家公诉人还是审判人员的身上,都体现出一种很感人的东西。程序是一样的,但细节上所表现出来的那种亲和、人文式的关爱与以往刑事案件的庭审有很大的反差。在庭审各个环节,国家公诉人和审判人员从询问的方式、语气都显得很随和。庭审结束,记者采访了本案的国家公诉人。这位公诉人说,这个案件比较特殊,当初在调查时,我们也很同情张君慧,但是法律和人情是不可等同的,从法律的角度讲,张君慧作为一个受过高等教育的大学生,她应该知道用刀捅人的后果,她应该为自己的行为承担应有的责任;但要从人情的角度出发,我们只能替她感到惋惜。 死者父母为张君慧写“请求书” “我没有想到,受害人李小勇的家属挺开通的。”陈玉京这样对记者讲。事情发生后,作为李小勇的父母,中年丧子的打击是常人难以想象的。但李小勇父母在对待张君慧的态度上,表现出的宽容和大度令每一个知道这个事情的人为之动容。李小勇的父母多次写信与陈玉京及张君慧的家人沟通,他们说既然已经失去一位亲人,他们也不愿把这种痛苦延续给另外一个家庭。在法庭上,辩护律师向法庭提交了一份李小勇父母写给有关部门的请求书。 “请求书”全文如下 关于2003年3月29日,某高校大学生张慧君误害男友一案,经过双方家章沟通协商,达成共识,一致请求:请求贵院撤消2003年5月28日的起诉,此起诉一律作废批,不予承认。请求贵院给予张君慧从轻从宽处理,因为她根本没有害李小勇的心。请求某高校予以张君慧学籍,让其继续完成大学课程。 我们请求的理由:鉴于张君慧的犯罪属于偶然确实属于意外。经多方了解张君慧的家境十分困难,父亲89年病逝,家中只有60多岁的母亲,每月就靠国家每人45元的生活费度日,张君慧上大学的钱全部是贷款和借的,李小勇父母很同情张君慧家庭的困难。出事后,张君慧曾多次请求领导让她看李小勇,就是在看守所曾亦写出条子十分想念李小勇,由此可见,他俩的感情不是一般。一个人上学的机会并不多,国家培养一个大学生很不容易,更何况培养一个品学兼优的大学生何谈容易。 这是我们的请求,敬请贵院慎之再慎,予以考虑! 观点碰撞:亲情让法律“刀下留人”? 张君慧伤害致死男友案开庭后,引起了各界广泛关注。张君慧究竟该为这件意外事故负多大的责任?张君慧式的悲剧会不会重演?学校、社会在大学生安全教育方面的空白和漏洞还有多少?记者就这些疑惑采访了法学界有关人士。 甘肃天释律师事务所马维远律师这样说,张君慧的悲剧是无意间酿成的。她没有主观的犯意,更谈不上故意伤害。对于自己行为的后果没有预见性,在恋人间“使性子”的过程中她变成了杀人犯,这一点张君慧永远也不会想通。故意伤害的构成要件必须是主观上有犯罪的故意,并且对行为的后果完全能够预见到,客观上形成伤害的事实。综观张君慧伤害致死全案,她与李小勇是亲密无间的恋人,虽然客观上形成了李小勇意外致死的事实,但主观上没有故意伤害的意图。公诉机关给张君慧定故意伤害的罪名不太适当。 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研究室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作为一个在校的大学生,张君慧的遭遇令人同情和惋惜,虽然有许多人包括受害人的父母亲都替她请援,但法不容情,她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法律重事实,重证据,对于任何人都一样,决不会受包括亲情在内的外界因子干扰。只要事实成立、证据确凿,张君慧必将为自己的无意之举付出代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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