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馆丢钱女工被逼脱光 “受害人”获赔3000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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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2:23 信息时报 | |
由于双方对是否“剥光”各执一词且无旁证最终达成和解“受害人”获赔3000元 本报江门讯(记者张则友通讯员卓国雄)日前,江门市区某知名湖南菜馆爆出因为怀疑一名女服务员偷了1000元,而强迫该名服务员脱衣服检查的事件。但因为事件只是发生在两个人之间,没有他人旁证,“受害者”说被责令脱个精光搜身,“搜身者”却说只“看看”外套和鞋子,双方各执一词,公安机关介入调查。昨天上午,“受害者”打来电话告诉记者 11月25日凌晨,老板娘朱某刚从客人手中收到的1000元婚宴定金,哪料几分钟后钱就不见了。丢钱时,餐厅二楼除老板娘朱某和相关客人外,就剩下负责清理包间卫生的17岁女工钟某。钟某自然成了怀疑对象。 据钟某称,第一次“搜身”发生在老板娘面前。老板娘叫钟把工作服的口袋翻出来,但是并没有找到钱。于是老板娘继续在房间里寻找。而店内负责收钱的员工朱某(老板的亲戚)在老板娘未授意的情况下,隔着衣服对钟某进行了第二次“搜身”,但仍无所获。岂料过了没多久,朱某又把钟某叫到包房内,让其脱光衣服证明清白。钟迫于无奈只好脱光衣服。但在记者采访时,搜身者朱某却表示自己并没有威胁钟某脱光衣服。她只是让钟脱了外套和鞋子。 就在“受害人”钟某一边抽泣一边穿衣服的时候,有人在该餐馆一楼的啤酒箱中找到这1000元现金。 对于“‘剥光猪’事件”,江门市新城派出所的黄涛副所长表示,由于事发时房中只有当事人在场,没有旁证,脱衣服到哪个程度也就成了一个谜。通过这件事情可以看出人们法律意识的薄弱。黄副所长最后提醒市民,假如被人怀疑偷钱而逼迫脱衣服接受检查时,保护自己最好的方法是马上报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