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厅座”被判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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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2:31 齐鲁晚报 | |
本报综合新华社昆明12月4日电 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4日分别对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涉嫌受贿、挪用公款案,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盛九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进行了审理,两人分别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和有期徒刑十年。 公诉机关指控,被告人彭木裕在任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党组书记、厅长期间, 公诉机关指控,1996年下半年,盛九龄接受一外地公司的请托,在该公司向云南省电力局调度所“云南电网调度动态模拟显示系统”工程的投标过程中提供帮助,使该公司得以中标。为表示感谢,这家公司的负责人先后于1999年下半年、2001年下半年两次给盛九龄送了20万元人民币。 1997年间,盛九龄又接受另一家公司的请托,给宣威电厂的负责人打招呼,使该公司得到了部分装修工程。事后,盛九龄得到了一块价值人民币4.14万元的劳力士手表。 此后,盛九龄又三次利用职务便利,为几家公司提供“帮助”,并收取35万元人民币回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