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命丧公厕化粪池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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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09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成华法本报记者 周滔 实习生 谢娟 两个月前,14岁的男孩张天洪掉进青龙场双水村6组一公厕的化粪池后身亡。死者的母亲徐凤兰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公厕的所属单位赔偿丧葬费、误工费、精神损害抚慰金等共计12万元人民币。昨日,成华区法院受理了此案。上厕所掉进化粪池徐凤兰在诉状里称,10月3日下午,儿子张天洪与两名男同学走到青龙场双水6组沙河附近的自来水二厂时,张 张天洪掉进化粪池后,两名同伴吓坏了。“我们跑进去一看,只看到化粪池在冒泡。”两名孩子跑出公厕呼救,附近卖水果的男子张贵明闻声赶来救人,可是漆黑的粪池根本见不到张天洪。当日下午6时20分,消防队员费了好大的劲,才将张天洪的尸体打捞上岸。悲痛的死者母亲徐凤兰将公厕所属单位告上法庭,要求索赔经济赔偿金12万元。 伤痛母亲索讨民事赔偿昨日下午,记者拨通原告徐凤兰的电话。在电话里,徐告诉记者,她有一儿一女两个孩子。去年丈夫因病去世后,家里就全靠她一个人在荷花池送外卖挣钱。“我儿子好乖哦!现在说不在就不在了。”徐凤兰哽咽着,她说因为家境困难,懂事的儿子才去捡废铁卖钱。 徐凤兰告诉记者,事发后她打听到公厕所属的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但对方又称公厕已被成都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征用。无奈之下,她只得将两家公司都告上法庭。 记者随即拨通成都沙河综合整治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办公室李主任的电话。李主任称他们早就要求被告之一的成都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将该公厕拆掉,但对方以还要使用为由一直未拆,因此自己公司不应对此事负责。接着,记者又拨通成都市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的电话,其办公室主任称他仅听说过这件事情,具体情况并不十分了解。此事该怎么解决,还要看公司领导的意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