蓝田一民工昨哭诉讨钱经历时告诫同行:一定要和承包人签合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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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5:42 三秦都市报 | |
本报讯 (记者 赵锋实习生吴玉梅)“讨工钱半年,吃着捡来的菜叶,住着借来的民房,我真的很后悔曾经冒然的打工经历”。昨日一位姓李的蓝田民工向记者哭诉了他的故事。 据李先生讲,他是前年5月份至去年4月份,被一家建筑公司叫来的,招集了七八个民工干土方活,但这个工程已完工一年多,这家建筑公司的老板竟称,他们已经把工钱支付给了另外一个承包人。这笔工钱总共将近8万多元,对他来讲简直是个天文数字,但目前他找另 李先生告诫一些出外打工的民工,尤其在与一些包工头接触时,一定要与他们签订劳务合同,否则就会像他一样干了活却拿不到一分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