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执行人员变相体罚 将男子绑在雪地里数小时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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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8:05 河南报业网-大河报 | |
本报讯 昨天下午,因来郑州处理民事纠纷案的执行问题,一名来自宝丰的男子被宝丰县法院的执行人员绑在郑东新区一商店前的柱子上,在寒冬的风雪中冻了数小时之久。 昨天下午2时10分左右,记者赶到现场,看到一名身穿毛衣的男子被反绑在商店搭建的遮雨棚边沿的一根柱子上。天下着雪,非常寒冷,该男子已被冻得面色铁青。该男子自述姓李,宝丰县人,因与前妻离婚时法院把孩子判给了女方,心中不满,就让郑州的姐姐把孩子 当记者问把被执行人绑在雪地中的做法是否正确时,前来执行的宝丰县法院执行庭的张庭长说:“我们并没有把被执行人扣到雪地里,被执行人的头顶还是有部分遮挡的。这没有什么不妥,作为执法人员,我们是不会执法犯法的。” 目睹前夫被绑在雪地中,跟随前来的李姓男子的前妻认为李姓男子“罪有应得”。 对这种让被执行人在雪天受冻、示众的做法,围观的郑州市民表示了强烈的不满。一位郭女士说:“这么冷的天,即使犯了法,也不能让他在这么冷的雪地里受冻啊,这种做法也太不妥当了吧。”周围的群众也纷纷指责执法者的不人道行为。 看惹了众怒,宝丰县法院的执法人员就解开了反绑李某的绳子,但李某的一只手仍被铐在柱子上。昨天下午2时30分,记者离开时,李姓男子仍被铐在雪中的柱子上,在风雪中瑟瑟发抖…… 对于宝丰县法院执法人员的这种做法,记者昨天采访了郑州市豫龙律师事务所的李律师,他说,该被执行人只是违反了一般的民事法律,虽然其处于被拘留期间,但仍有基本的权利,法院在执行公务时应维护被执行人的基本权利。让被执行人受冻,实际上是一种变相的体罚,法院的这种做法显然是不妥的。(记者李一川/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