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取消20项行政事业性收费福州居委会不再收卫生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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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12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省财政厅、省物价局、省建设厅日前联合发出通知,除取消2项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外,还取消18项未按规定程序批准面向社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该规定已从11月12日起执行。2项涉及建筑企业收费取消 经清理,我省保留2项涉及建筑企业的行政事业性收费:建筑企业项目经理培训费和建筑企业专业管理人员岗位培训费;保留3项经营服务性收费: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招标代 福州市2项:居委会收取的卫生费、公安派出所收取的治安费; 泉州市2项:街道办收取的占道代清费、居委会收取的计生管理费; 三明市4项:公证处收取的中标费、泰宁县建设局收取的高速公路捐资、永安市消防大队收取的消防年检费,三明市列东公安派出所收取的治安联防共建费; 莆田市6项:市造价站收取的预算员年检考核费、市总工会收取的赞助费、市工商局收取的工商信息费、凤凰山街道办收取的国防费、建筑施工安全监察站收取的安全资质审查费、城厢统计局收取的劳工联审费; 南平1项:建阳公安局收取的警民共建联防费; 龙岩市2项:龙岩市见义勇为工作协会收取的见义勇为基金、龙岩市中城辖区内部单位治保委员会收取的综治内保活动费; 省统计局1项:省统计信息中心收取的统计诚信单位宣传费。 作者:韩慧英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