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棵榕树惨遭“截肢”市园林局局长:一定要严查严办此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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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26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喂!是福州市园林局吗?福州市省府路一号院内好几棵榕树被‘截肢’了”。昨日下午5时许,福州市园林局执法中队接到市民打来的举报电话。之后,市园林局有关工作人员立即赶往现场了解情况。记者接到消息后也马上赶往现场。 在省府路一号的大门口,记者看到门口左边和右边各有一棵榕树已被不同程度“截肢”,左边一棵被截了6根树枝,右边一棵被截去8根树枝,大门上还有几个工人正在装修“榕 门口值班的保安告诉记者,他上午8时来上班,就发现榕树已被“截肢”了。周边一些市民却说,台风要来了,为了安全,所以砍掉树枝。 福州市园林局的有关负责人说,他们并没有派工作人员前来为榕树“截肢”,被“截肢”的6棵榕树初步统计被截去的树枝近30根,直径都在10至12厘米之间。而被“截肢”榕树的旁边,是正在装修的“榕城歌剧院”。 正在开会的福州市园林局缪局长得知消息后,非常痛心地表示,今年8月2日,福州市裴仙宫内的“榕城第一古榕树”被“截肢”,已经引起福州市领导的高度重视,将被“截肢”的榕树树枝移种到闽江公园,以告世人,要保护古榕树。事隔几个月后又发生类似的事,对这次“截肢”一事一定要严查严办。 《福州市城市古树木保护管理办法》第二十三条:“违反本办法规定,砍伐、毁坏或擅自移植古树名木,或者因损害造成古树名木死亡的,应当按其价值赔偿损失,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可以处以等额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作者:吴爱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