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安街偷电动车 抓他用他人电动车牌 罚20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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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27 东南快报 | |
本报讯“啪!”的一声,一穿黄色外套骑着电动车的青年男子突然被路旁另外一名男青年扑倒在地,随即七八个人蜂拥而上,将骑电动自行车男子牢牢抓住,这是昨日上午10时许发生在福州市鼓楼区永安街的一幕。 原来,那个骑电动车男子在永安街永安新村门口偷得一部电动车后,逃离现场时被车主发现。车主当即一边追赶一边喊“抓贼”,永安街上的不少群众听到喊声后便自发围抓偷 记者刚回到报社,就有读者致电本报反映称,他的电动车没丢,车牌却不翼而飞,现不知该如何是好? 为此,记者采访了福州市公安局相关负责人。据该负责人介绍,按照福州市政府的有关通告,电动车车牌是一次性的,不允许补牌。自2007年7月1日起,禁止所有电动自行车在本市道路上行驶。目前,凡未领取本市临时牌证的电动自行车一律不准在路上行驶。对此,民警提醒市民,使用他人电动车牌则按假牌上路处罚,将处以200元罚款。同时,福州市公安局提醒市民,一旦发现有人购挂赃牌上路可立即拨打110举报。 作者:张秀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