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签就业协议高校不当“第三者”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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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09:37 工人日报天讯在线 | |
本报讯从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获悉,广东省教育厅在日前出台的《广东省2004年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意见》中明确表示,2004年《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只需毕业生与用人单位双方签订,以前作为第三方的高校则只作为协议鉴证登记方而出现,以确保毕业生和用人单位双向选择,让就业选择更为市场化。 该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表示,此举主要是为了更能体现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