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公交车上发生扒窃诈骗 司乘人员要协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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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5日电据检察日报报道,山东省淄博市公安、交通部门新近作出的规定:公交车上发生扒窃、诈骗案件,司乘人员有义务协助查处。 根据规定,当发现乘客被盗、被骗时,司乘人员要及时关好车门,迅速将车开到就近的公安机关报案,中途不得停车、开门下客;也可及时报警,并就地关好车门,等候公安人员到达现场查处。 这一规定指出,对勇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表现突出的司乘人员,将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表彰奖励;对违反规定,既不做好安全宣传工作,车内发案后又不采取有效措施的司乘人员,将视情况给予停业整顿、取消上岗资格、吊销驾驶执照或营运证件等处理;对为违法犯罪分子通风报信、提供作案工具或逃跑便利的,将依法查处。(卢金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