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两名“厅座”同堂听判 分别领刑五年和十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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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0:02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网12月5日电云南省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厅原党组书记、厅长彭木裕受贿、挪用公款案,云南省电力集团有限公司原副总经理盛九龄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案,4日上午昆明市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 据检察日报报道,这两起案件经云南省检察院侦查终结后,由云南省检察院和昆明市检察院分别提起公诉。 昆明市中级法院经过开庭审理,对两案中检察机关指控的罪名给予确认,对彭、盛两人作出了判决。被告人彭木裕被以受贿罪、挪用公款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五年,所得赃款人民币10.53万元予以追缴;被告人盛九龄被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0万元,犯罪所得财物价值人民币59.14万元予以追缴,183万余元的差额部分财产予以追缴。(何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