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复使用一次性导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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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16 北京日报 | |
患者状告酒仙桥医院 本报讯(实习记者侯莎莎)听说给自己做过心脏手术的医院曾重复使用一次性导管,王荣福惊出一身冷汗。近日,他以医院侵害了自己的健康权和知情权为由,将酒仙桥医院告上法庭。昨天,酒仙桥法庭开庭审理了此案。手术中医院到底有没有复用导管,成为双方争论的焦点。 2002年4月16日,王荣福因为“急性心肌梗塞”,在酒仙桥医院进行了心脏介入手术。同年12月19日,王荣福看到当天的报纸上报道酒仙桥医院在做心脏介入手术时,将一次性使用的导管重复使用。此后,他还了解到,北京市卫生局就此事件对酒仙桥医院进行了处罚,认定在2001年7月至2002年7月间,部分导管被重复使用于部分患者的心脏介入手术中。王荣福马上翻看了自己的病历,发现其中没有关于导管、球囊与支架的条形码和其他证明其生产厂家、来源、质量保证、消毒有效期等任何文字资料。王荣福认为从病历看,不能排除医院对自己重复使用导管、支架等器材的可能。他认为医院向患者隐瞒了事实真相,非法收取患者重复使用的导管费用和来源不明的冠脉内支架的费用,因此要求医院退还自己医疗费58653元。 但是,医院方在庭审中辩解,病历中记载了给王荣福所使用的产品的厂商英文名称,他们并未在其手术中复用导管。医院代理律师还提出,虽然医院心内科确实曾有几起复用导管现象,但却不能由此推定在王荣福的手术中也曾复用。 手术中到底用的是什么管?这个问题该由谁举证?庭审中,双方争论不休。医院认为王荣福没有证据证明医院在他的手术中复用了导管。而王荣福的代理律师则表示,发生医患纠纷时,患者很难从医院取证,所以应该试用举证倒置原则,应由医院举证证明他们使用的是新导管。 法院宣布将择日宣判此案。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