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摊贩致22人中毒 一两岁童死亡(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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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1:43 云南日报 | |||||||
据了解,2日上午10点,隆阳区河图镇太平村大马屯一社流动摊贩刘华,从本镇下村屠宰站购买猪皮、猪蹄回家,于当晚11时加工成肉冻22.5公斤左右,并在加工肉冻过程中加入了亚硝酸钠(分析纯)。3日上午刘华夫妇分别在河上村和下村集市出售肉冻,共售出6公斤左右。购食者在进食后20分钟左右出现恶心、呕吐、头昏、头疼、上腹疼痛、口唇及全身青紫等症状。首发病例约在上午10点20分,病人集中出现在上午11点至12点,最后一例病例在下午7点30分。 病人发病后自行到武警保山医院、保山市人民医院、保山市第二人民医院就诊治疗。经洗胃、给氧、静注亚甲兰、美兰及其他对症支持治疗,目前,除1人在送医院途中死亡外,其余21人症状明显改善,现已无生命危险。保山市卫生局初步结论,本次中毒属亚硝酸盐引起的化学性食物中毒。 事件发生后,市、区、镇党委和政府高度重视,有关领导率领相关部门人员赴医院看望病人,并积极组织有关调查处理工作。目前,除对病人进行积极救治外,还采取了以下措施:一、追踪已售出的肉冻流向,积极查找中毒病人。目前共追回售出的肉冻3公斤。截至3日下午8点尚无新增中毒病例。二、没收销毁刘华未售出的16公斤肉冻。三、查封生产加工场所。四、责任人刘华夫妻已由公安部门予以立案侦查。五、中毒食品和死亡病例胃内容物及其血液检测分析工作正在进行之中。 王雪飞 周向东(春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