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后胡言 致朋友反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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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2:31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姜世伟记者王兰)因酒后胡言乱语,两位昔日好友成了冤家。昨日,记者从台安法院获悉,李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刑1年。 据介绍,李某是台安县人,与刘某是好朋友。今年6月7日下午,李某与刘某等几位朋友在台安县某饭店庆祝自己的生日,席间都喝了许多酒。当晚8时,已经半醉的刘某开始对同桌朋友的女友污言秽语。李某见此极为生气,两人发生争吵,生日聚会也不欢而散。 在返回路上,李某越看刘某越生气,便对刘某的面部猛击一拳,当时将其打倒在地。经鉴定,刘某损伤程度构成轻伤。事发后,李某对自己的鲁莽行为非常后悔,并赔偿刘某经济损失7500元。鉴于李某案后有悔罪表现,法院故从轻判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