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爱情血本无归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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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5日13:39 海峡网-厦门晚报 | |
“市民与法”有奖征文 从律师事务所出来,天灰蒙蒙的,是即雨前的愁云惨淡,像极了我当时的心情。张景不要我了,新房产权证上只有他一个人的名字,我出资10万块钱办的公司也无法分到应有的一份,公开办过婚宴的我们啊,原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夫妻。 爱上张景是阳春三月的事情,很美的季节里,英俊的他一出现,就触动了我的少女情怀,很快,我们开始谈婚论嫁。9月,张景向我求婚,他的意思是先办喜宴,等“国庆”登记手续简化后再去补办结婚证。我找父母要了一万块钱筹办酒席。简单的婚礼在湖里一家小酒店举行,除了几个亲戚,我们并没有邀请很多朋友。婚宴结束后,我就把自己全部的积蓄和收受的礼金悉数交给张景用作注册公司之用。 陷入爱河的女人往往是“弱智”的,我以为我俩可以携手共度一生。可公司注册后,张景很快地判若两人,他夜夜笙歌、日日销魂,对我不冷不热的,有时甚至还拳脚相加,补办结婚手续的事情也被他以各种各样的借口一次次搪塞过去。 我吞不下这口气,便想到离开他,找律师咨询财产分割的事情,得到的答案却是:我俩没有办理合法的婚姻手续,只能算是非法同居,而公司注册的是张景的名字,新房产权证上也没有李丽两个字,从法律上讲,这些都属于张景的私人财产,和我没有任何关系。 “你们曾公开在酒店里办过婚宴,如果是在1994年以前,还可以事实婚姻来处理,可现在你如果想分得新房和公司,必须举证说明你曾经出资或参与经营。”想起律师说的话,我暗自笑自己太傻,张景明显早就留了一手,公司一直由他统揽操办,新房从认购到签正式合同,也都是他自己一人处理,我要举证谈何容易。来厦门七年,为了挣足够多的钱在这个城市落下脚,我辛辛苦苦兢兢业业,打拼了2556个日日夜夜后,几年的血汗竟然成了爱情的殉葬品,留下一腔的伤与痛。李丽口述杨秀晖 整理 市依法治市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厦门晚报主办 (厦门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