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清理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问题(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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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2:08 云南日报 | |||||||
目前,昆明市有建筑企业590家,外地入昆建筑企业41家,房地产企业321家。据不完全统计,仅今年以来,市属建筑企业被拖欠工程款达4.41亿元,由此引发拖欠部分民工工资情况。为此,昆明市将采取措施整顿和规范建筑市场秩序。一是将建立社会信誉约束机制。市建设局已经拟定并即将出台《昆明市建设工程质量不良记录实施细则》等3个规定,市政府还将出台《昆明市关于预防和制止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若干规定》,把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劳动者工资行为纳入不良记录管理范畴,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根据不同情况,给予其停止参与招投标、资质年检(审)不合格、降低资质资格直至逐出建筑市场等处罚。二是强制推行双担保制度。即业主工程款支付担保和承包企业履约担保,从源头上预防和制止拖欠工程款行为发生。同时推行总承包企业对分包企业工资支付连带责任。三是要求建设单位与建筑单位对工程结算存在分歧时,建设单位必须先支付建筑业农民工工资,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建筑企业有权停止在建工程,有权申请法院对在建工程依法拍卖,优先享受工程拍卖所得款。另外,昆明市随即将展开清欠自查自检,对明年1月20日前不能及时清补拖欠工程款和民工工资的建筑企业,将记入企业信誉不良记录名册,并向社会公示。 周杰 (云南日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