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婚贪污走私 粤一原公安局副局长二审仍判死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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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6日17:51 新华网 | |
又是贪污,又是受贿,又是走私,又是非法经营,又是重婚,又是隐瞒境外存款,云浮原公安局副局长谢洪被判死缓 本报今天消息 今天上午,震惊一时的“506”大案二审宣布维持原判:云浮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兼交警支队长谢洪因犯贪污罪、受贿罪、走私普通货物罪、非法经营罪、重婚罪、隐瞒境外存款罪等六项罪名,数罪并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剥夺政治 谢洪其人 谢洪是新兴县人,今年47岁。除原任上述职务外,他还是云浮市政协第二届常务委员,云浮权倾一时的“大人物”。他掌管车辆入户上牌的特权,走私倒卖“黑车”,为“黑车”入户上牌并中饱私囊。其窝案涉及人员之广、职务之高、数额之大、罪名之多,在云浮乃至全省都十分罕见。 有妇之夫又娶 1994年底,有妇之夫谢洪偶然认识了云浮市政府接待处的女工作人员彭丽影,两人眉来眼去后不久,1995年7月,谢洪就帮彭非法取得了单程证前往香港定居。两个月后,谢洪借出差之机,在香港与彭发生了关系,从此即以夫妻名义同居,办理了“结婚证”,并于1997年1月生下一女孩。 此外,两人还共同在香港、云浮两地购买住房,开办公司。 炒地皮吞二百万 1995年11月,谢洪乘市交警支队建办公楼之际,炒卖地皮赚钱。谢与彭丽影及香港广翔公司李祖光等3人预谋策划,指使李祖光以广翔公司的名义,用虚假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将400元/平方米的48亩地皮以540元/平方米卖给交警支队作办公楼用地,地价差除交缴税款和分给李祖光80万元外,谢和彭“两口子”共同占有了268.7万元。 发工程受贿三百万 1997年至1999年间,个体建筑业主朱伟波利用彭丽影与谢洪的特殊关系找到谢洪,先后承包了交警支队办公楼门前圆柱工程、驾驶员培训中心工程、市区交警大队办公楼等多项工程,交警支队共付工程款及购楼款2900多万元。为了感谢谢洪的关照,朱伟波送给谢洪300万元。 办车牌收下小汽车 1998年7月,中国银行肇庆分行副行长等几人到云浮交警支队,协商该行挂公安武警车牌的奔驰、凌志、丰田中巴3辆车转地方牌的有关事宜,谢洪代表交警支队定下处理意见,丰田中巴车由交警支队出35万元买下自用,凌志车抵顶奔驰车在云浮上地方牌照的全部费用。1998年8月18日,谢洪出钱安排其司机到车辆购置附加费征收办公室,为奔驰车交费20.2万元,然后将凌志车以30万元卖了,扣除奔驰车辆购置附加费20.2万元,余下9.8万元谢洪占为己有。 1997年底至1998年初,个体建筑业主林某某等人通过谢洪,用伪造的档案办理了123辆汽车的购置费打折。作为好处费,谢洪收下了30万元和丰田佳美小汽车一辆(价值人民币14万元)。 走私奔驰逃税百万 1998年初,谢洪、彭丽影在香港选购了一辆40万元港币的奔驰小轿车,之后找人偷运回内地,该车由谢洪利用假外省汽车转籍档案,以彭丽影为车主入户。案发后,谢洪指使他人将车藏匿,后经广州海关核定,该车偷逃应缴税款115.76万元。 东窗事发被判死缓 正当谢洪大肆敛财之时,专门负责此案的“506”专案组经过一年多的调查取证,终于将其违法犯罪的事实查清,结果令人震惊:在1995-2000年间,谢洪利用职务之便,在为他人谋取利益的同时,与彭丽影共同侵占公款人民币434.5万元;收受他人现金及物品折合人民币344万元;走私汽车偷逃税款达人民币149.77万元。此外,身为有妇之夫又与他人结婚并生育一女构成重婚罪。 谢洪案扯出另七人 与谢洪一同走上法庭的还有云浮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装备科原科长黄群辉等7人。在他们受审前,与此案有牵连的第一批案件已经一审审结,云浮市公安局车辆管理所所长董峰等10名被告人均被判处徒刑。 法院一审宣判后,谢洪不服,表示要提起上诉。(记者 罗颖)(来源:金羊网-羊城晚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