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暂住证”的崭新注解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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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08:02 杭州日报 | |
章仁德 不久前,我市公安部门以极具人情味的举措,对外来人员的“暂住证”给出了新的“注解”。警方公开承诺,今后将不再对外来人口集中的地区实施“拉网扰民”式的治安清查,这是公安部门对持有“暂住证”的在杭务工人员,实行市民化管理的崭新开端。持有“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同时也可以像市民一样,得到公园IC卡、汽车驾照和边境通行证等办证 城里持“暂住证”的外来人员多为农民。其实,他们当中的许多人在城里并非“暂住”,准确地说,他们是已经脱离农业劳动且在城里从事工业和三产劳动但仍然无法改变农民身份的“城里人”。我国大量农业人口向非农业人口转变,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市逐步转移,这是推进城市化进程的必然步骤。作为城市劳动力市场的一种重要补充,外来劳动力源源不断注入城市,为城市工业经济及三产的迅速腾飞插翅添翼,这已经是毋庸置疑的事实。 外来人口从四面入城,操八方语言,管理难度大也是毋庸置疑的事实。外来人口中的农民长期习惯于农村生存方式,他们刚迈入城市,可能还不熟悉城市的文明秩序,不了解工厂大机器生产的操作规程,不善于与城里人作互补互惠的心灵沟通。这就向城市管理部门提出了一个无法回避的新课题,我们在发给外来人员一张“暂住证”的同时,还应该满腔热忱地肩负起帮助外来人员实现由农民到城里人的角色转换的义务。当然,这样的角色转换并非易事。外来人员中的农民总体上受教育程度低,他们当中的少数人法制观念淡薄,甚至会出现一些触犯法律的现象,这无疑也是增加城市管理成本的原因之一。但我们没有理由在设计现代城市管理模式时,因此对整个外来人员群体设下道道樊篱,制定种种戒律,使外来人员从心理到行为方式上,都长期难以真正融入城市。 我市公安部门对外来人员实行市民化管理的崭新理念,对其他的城市管理部门乃至广大城里人都不无启发。我们在顺应城市化进程和农业人口转移的大趋势过程中,应该逐步清理那些有碍于外来人员合理流动到城市来安居乐业的陈旧法规。我们应该以观念创新促进制度创新,消除对外来人员的限制,摈弃对外来人员的歧视,保障他们的合法权益,让外来人员少一分戒备心理,多一分踏实感和认同感,让外来人员少一分自卑心理,多一分归属感和成就感。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