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塔堡:请警方“侦查”《房产证》 | |
---|---|
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1:48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谷丽红 今报讯今报连续报道的东陵区白塔堡镇居民大肆搭建违建房一事,引起了镇政府的高度重视。昨天,镇政府将解决办法通知今报,尽快化解动迁户与开发商之间的矛盾,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都不受损害。 据东陵区白塔堡镇书记于欣欣介绍,随着白塔堡镇开发范围的扩大,他们会同多家相关部门先后下达了三次《有关禁止在拆迁范围内建房公告》。其中最后一份《公告》明确规定:“白塔、塔东、塔南、塔北和小羊安村属改造区域,对土地和地上建筑物进行冻结,任何个人和单位在没有得到政府有关部门批准的情况下,禁止在该区域内进行土地转让、租赁形式的土地使用权流转;禁止在该区域内搞任何土建设施。”近几年,镇政府已经完全停止代发《房产证》。由此证明,动迁户手中持有的1994年签发的《房产证》有些的确是假证。开发商可以请求省公安厅对《房产证》进行鉴别,凡是假证都不能享受正常的拆迁补偿。 镇政府相关负责人表示,白塔堡镇建设发展得这么快,是他们始料未及的。由于各项制度没有跟上开发速度,有些人就想方设法找空子钻。开发商在手续不全的情况下,擅自动迁;居民则开始私搭滥建,漫天要价。今后,镇政府将重点加强对这方面的管理,让所有的事情都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进行,打造白塔堡镇良好的投资环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