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年吃掉68万“回扣” 思茅两蛀虫被判刑(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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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7日11:55 云南日报 | |||||||
1997年5月,张和平、唐锐平代表公司到勐腊农二分场与高某等人洽谈订购橡胶苗事宜。商谈中,两人提出每订购一株胶苗,要求对方给1元的回扣。双方商定后,在1997年底,高某等人实际售给鑫元公司13万株橡胶苗,结算后高某提出10万元现金回扣给了张唐两人,两人将回扣平分。以同样的手段,两人从1997年至2003年,在为公司订购橡胶苗过程中,先后共“吃回扣”68万元,另外张和平还单独受贿2.5万元。案发后,检察机关全力追缴,已追回赃款30余万元,尚有40余万元被二人挥霍无法追回。近日,两人因犯受贿罪,被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14年和12年,并分别没收财产3万元。 王翠云 吕世成 (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