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受理哪些信访事项?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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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08:16 哈尔滨日报 | |
办理信访事项有什么要求? 答:(一)对人民法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二)对审判人员以及其他工作人员违法、违纪行为的控告或者举报;(三)应当由人民法院管辖的刑事、民事、行政等案件的告诉或者申诉;(四)对人民法院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调解、决定以及执行案件的申诉。 答:信访工作人员应当对信访事项进行登记,记载受理时间、经办人、基本事实、处理依据和结果、信访人对处理结果的意见。国家机关受理的信访事项,应当自受理之日起30日内办理完毕,并为信访人出具《处理决定书》。对不属于本机关职责范围内的信访事项,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移送给直接责任归属机关。对应当通过行政复议、诉讼、仲裁解决的信访事项,信访工作人员告知信访人依照有关法定程序办理。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