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 小作坊竟产载重挂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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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0:58 燕赵晚报 | |
本报邯郸电(记者乐毅)个体运输户岳某从邯郸肥乡县苍龙挂车厂购买了两台半挂车斗,本想通过跑运输发家致富。令她意想不到的是,由于挂车的实际尺寸与合格证及车牌不符,短短两个月内,就被交通部门罚了6000多元。 据岳某介绍,今年7月,她花了16万元,从肥乡县苍龙挂车厂购买了两台半挂车斗。交货时,厂长张某称挂车由山东某正规厂家生产,质量绝对没问题,一年内保修,“路上畅通 可是,岳某出车的第一天,就因挂车尺寸存在问题,在山西省境内被交通部门查扣,并被罚款200元。随后,两部车一路上不断“跌跌撞撞”,屡屡受罚。 因车辆无法正常营运,9月以后,岳某多次找到厂方要求退货,并要求对方赔偿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但苍龙挂车厂坚决不肯退货,对其他索赔要求更是一概不理。 近日,记者以购车者的身份对苍龙挂车厂进行了暗访。 推开紧闭的厂区大门,只见院落中央摆放着一台长约20米,宽7米左右的半成品挂车。两名青年工人得知记者想买车后,热情地说:“我们厂生产的挂车畅销周边各地,车身尺寸可根据客户的需要随意订做,还可以提供合格证等全套手续,保证能办理牌照……” 苍龙挂车厂是一个什么性质的企业?有无订做挂车的资格呢?肥乡县工商局的一份调查报告让记者震惊:该厂经核准的经营范围竟为电气焊。 据工商局经济检查大队负责人介绍,肥乡县苍龙挂车厂属个人独资企业。该厂2000年元月1日成立,当时该厂欲生产挂车,但被核准的经营范围只有电气焊。因未参加年检,该厂营业执照已于今年10月被吊销。 这位负责人说,苍龙挂车厂生产销售挂车已超越了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属违法行为。同时,其私自改装的挂车实际尺寸也与标牌不符。按照《刑法》有关规定,生产经营者以不合格产品充当合格产品销售,且销售数额超过5万元时,应由司法机关处理。 据了解,肥乡县工商局目前正按照相关程序,将此案移交当地司法机关处理。 : 记者日前从邯郸市交通部门获悉:经执法人员上路检查发现,途经该市的运输车辆100%超限,其中一部分车辆的挂车实际尺寸明显超出标牌所标尺寸。仅邯郸境内的309国道、邯大公路、邯临公路等几条重要干线,每年因超限运输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就达1亿元,并形成了前边修,后面坏,年年投入增加,却不见路况好转的局面。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