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救助管理站调查实录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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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0:58 燕赵晚报 | |
12月1日上午,唐山市救助管理站站长郑宝贵站在空无一人的救助区里,心里空落落的。在建站以来的120多天里,这里共救助了70多人。对于这个数字,郑宝贵说自己很难形容心里是个什么滋味。 今年8月1日,国务院发布的《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办法》正式实施,同时废止了《收容遣送办法》。同国内所有的城市一样,唐山市救助管理站从这一天起正 然而,四个月过去了,这一新型的救助制度在唐山的实施情况如何呢? 探访:求助者无人符合条件 说起救助站的运行情况,工作人员一脸的无奈。 郑站长说,按照《救助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生活无着的流浪乞讨人员需要同时具备四个条件,才能得到无偿救助:一是自身无力解决食宿;二是无亲友投靠;三是既不享受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又不享受农村“五保”供养;四是正在城市流浪乞讨度日的人员。《办法》中还规定,救助站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主要是解决其临时的生活困难,为其提供临时的、最基本的生活保障,并使其返回家庭或所在单位。但目前的事实却与这些规定和救助站的建站初衷明显相悖。 “要么有家不回,要么张口要钱要物,有的还拿这里当成免费旅馆。”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建站4个月来,他们每天都会碰到让人十分头疼的事。在他们所接待的140多名求助者中,有一半是与“救助”根本不贴边的。即便是已经受助的70多人中,几乎也没有一个是真正符合救助条件的人,他们中大多是因为各种原因而无钱返乡的人,也有个别人是因迷路或有精神障碍。“救助站就是避难所,管吃管住,还有人伺候。”这是许多人对救助站的误解。家住唐山市区的一位老人来到救助站后对工作人员说,他无儿无女,这些年一直住在哥嫂家里,听说救助站吃住都管,就打算在这里养老了。尽管其亲属获悉后将老人接走,可第二天老人自己又回来了。工作人员只得反复给他讲道理,费了好大劲才让老人明白“这里不是养老院,不是谁都可以住的”。 更让工作人员啼笑皆非的是,一些人竟以各种理由向救助站提出些不着边际的要求。有很多次,一些到唐山打官司的外县人进了救助站就说“想借住几天”,遭到拒绝后竟反问道:“你们这里不是什么都管吗?”一位路北区的残疾人提出的条件则更加直接和具体:“我上有老妈,下有孩子,你们只要给我解决一间房子、一点钱和一辆手摇轮椅车,我就走。”令工作人员哭笑不得。 职业乞丐拒绝受助 那么,救助站为什么不能吸引符合救助条件的人呢?据工作人员介绍,就在几天前,救助站在市区范围内搞了一次大型宣传活动,发放宣传材料3000余份,对十几名流浪乞讨人员进行了耐心劝导,当场提出了救助意向。但结果却令他们大为失望,无论是步履蹒跚的老者,还是跪地不起的少年,竟无一人愿意进救助站,接受政府救助。问及原因,一名乞丐语出惊人:“进了救助站,我每天百八十元的‘收入’就没了,哪有我在外面自在。” 据了解,目前,唐山市区内的流浪乞讨人员有增无减,数字很难作出统计。这些人主要集中在火车站、百货大楼及纪念碑广场等人员聚集地,乞讨生活极富规律,他们白天出来行乞,晚上回家或租房子住,完全形成了“职业化”特点,“收入”绝不少于上班职工。因此,他们是不肯去救助站的。 “这些人似乎比某些机关、部门的人对救助政策的理解还要超前、还要透彻,他们十分清楚救助不能强制,流浪乞讨不能收容,因此面对身着制服的人非常坦然。”吴玉顺副站长说,过去,几个长期在固定场所乞讨的“熟面孔”,一见他们的工作人员撒腿就跑,而如今见到他们,却神色不慌,照常行事。 艰难:角色切换谁人能懂 郑站长说,救助站挂牌之前,这里每年收容遣送的人员达三四千人,所以,他们在规划建设时,是按每天接纳80人的保守数字作出的预算。但由于资金、时间等一些原因,在救助站成立之时,只置办了40张床位。“现在看来,这40张床都是绰绰有余的,估计一年也不过有三四百名需要救助的人员。” 从这一数字的变化可以看出,在救助站成立的前后,这里的受众面减少了10倍! 从强制性的收容遣送,到关爱性的救助,这一制度中人性化的进步,却何以让救助站的角色切换得如此艰难呢? “观念陈旧、各个职能部门之间的不协调,以及相关制度的不具体、不完善,是导致这一制度在过渡中异常艰难的重要原因,也是其难入人心的重要原因。”救助站副站长吴玉顺说,由于人们对于新的救助制度不甚了解,特别是一些相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还没有从收容遣送的观念上转变过来,使得今天的救助站仍旧被动地干着收容的活儿。 记者在调查中了解到,在救助站曾救助的70多人中,有70%的人都是公安派出?徒吹模行┥踔潦窃诰戎揪?收后,政府部门硬“压”下来的。他们中有的人是与家里怄气出来的,有的是离家找活干的残疾人,有的甚至是精神病患者或带有明显外伤的人。这些人并非生活无着,也不能列入救助范围,却统统被“塞”进救助站。 求解:期待和谐的进步 针对工作中暴露出的各种弊端,救助站的工作人员说,当前,他们最为企盼的就是,政府能够明确并细化出相关部门在救助工作中的责任分工;同时希望有关补充和完善性的政策早日出台。 《救助管理办法》中规定:“救助站对受助人员须提供五项基本的救助内容,即吃、住、站内突发急病的救治、帮助与其亲属或者所在单位联系、提供乘车凭证。”因此,救助工作不仅与公安、财政有着直接联系,而且还涉及到医疗、通讯、交通、城管等众多相关部门。对此,救助站的几位负责人深有感触地说:“救助制度的改革,远不只是换块牌子那么简单。而要与各个职能部门衔接顺畅,又是一个救助站所力不能及的。只有以政府的名义明确并细化出各个部门的责任分工,才有可能使部门之间工作协调,创造有利于‘救助’的各方环境。” 此外,在目前所规定的救助范围中,对于救助对象年龄的界定、身份的界定、劳动能力的界定,以及受助人员的记载等均没有明确说明,这使得一些人在目前笼统的制度框架下,堂而皇之地吃起了救助饭,有的甚至打着幌子到处骗钱。因此,实行有效的鉴别措施并加强全国范围的联网记录,将是解决这一问题的有效方法。“方方面面的协调确实需要一个过程。”说到这一“漫长的工程”,郑宝贵站长还是高兴地告诉记者,目前,省里已经针对救助对象的医疗费用问题出台了一份文件草案,明确了这笔费用将不再作为救助站支出,而由政府财政直接划拨给医疗单位。另据民政部日前提出的最新要求,规定了救助对象一年只能享受三次救助。一些地方已经开始尝试做个人资料的鉴别记录,并逐步实行微机联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进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