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有法律依据索赔也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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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09日11:36 千华网-千山晚报 | |
千山晚报消息 (王玉记者王兰)被人无端打破脑袋就够倒霉的,可诉诸法律时,又因没有足够的法律依据而没能讨回公道。昨日,当王某从立山法院拿回判决书时,非常感叹地说,不懂法不行啊! 据介绍,2002年10月23日中午11时,王某、赵某在朋友小佟(化名)家相遇。其间,赵某向王某借手机,王某不借,赵某觉得丢了面子非常生气,便用拐杖打了王某头部一下, 事后,二人因赔偿问题一直没有达成协议,为此,王某一纸诉状将赵某告上法庭,要其赔偿医药费470元、误工费1000元、交通费20元、护理费225元。 庭审中,赵某只同意赔偿王某医药费60元,交通费20元。 法院审理后认为,因王某没有住院也没有医院开具的需护理的证明,于法无据,故法院依据相关规定,判决赵某赔偿王某医疗费60元、交通费20元,案件受理费118元由赵某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