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绑架被判死刑 被告主动捐献人体“赎罪”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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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3:01 滇池晨报 | |
31岁的被告人农仕学是文山壮族苗族自治州麻栗坡县南河乡的农民,由于手头拮据,便蒙生抢劫的念头。于是,他与同县的李占波、景选富共同预谋,约定把目标定在自己的堂姐夫身上。2002年9月8日,农仕学以到八布(地名)看矿为名,将堂姐夫黄某骗上了李占波和景选富驾驶租来的出租车,一同乘车前往八布那灯。 当晚4人行至麻栗坡县天保三转湾公路上时,3人趁黄某不备将车停住,即从后排座位 9月12日,农仕学、李占波从县城将10万元从银行取走,3人进行分赃挥霍。9月15日,3名嫌疑人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今年7月29日,文山州中院以3人犯抢劫罪、绑架罪分别判处农仕学、景选富死刑,判处李占波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并处没收3人全部个人财产;同时判处李占波、景选富赔偿民事诉认原告人黄某经济损失各2万元。 被告人农仕学不服一审判决,遂向省高院上诉。云南德和政律师事务所接受了省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定,安排了律师赖建东担任农仕学的辩护人。昨日赖律师告诉记者,农仕学自己认为二审可能维持原判时,他主动向有关部门提出要捐献自己的人体,以赎罪并对社会作出一点点贡献。 吕世成(滇池晨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