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别企业还在使用“夺命电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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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3:29 深圳商报 | |
个别企业还在使用“夺命电梯” 质监部门告诫,使用应报废简易电梯最高可罚20万 【本报讯】(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一根靠电动葫芦强制驱动的钢丝绳,悬吊着未密封的载货轿厢,没有任何安全保护装置,这种靠强制驱动的简易电梯频频伤人夺命。市质量 据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统计,今年1~11月份,我市发生简易电梯安全事故6起,造成4人死亡、3人重伤。 执法人员介绍说,今年6月1日《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颁布实施后,质监部门加大了简易电梯的整治力度,开始着手对剩下的800多台简易电梯进行整改报废。 执法人员介绍说,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立即报废强制驱动的简易载货升降机,更换符合国家电梯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货梯。电梯的生产、安装实行严格的许可制度,使用前必须登记注册。从目前的情况看,复查仍在使用的两台简易电梯没有登记注册,电梯的生产厂家有无生产资格不详,安装企业的安装资格也不详。按照有关规定,未按规定整改报废简易电梯的企业,可处5万~20万元罚款。 作者:深圳商报记者苏海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