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公家做事都可定工伤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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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3:42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 | |
四川新闻网-成都晚报讯 记者宋元东钟蓓摄影孙立新 一个月前发生的工伤事故新条例还适用吗?8级伤残能按照工伤退休处理吗?工伤发生后,用人单位能终止劳动合同吗?昨日下午,市社保局工伤处的两位专家傅犀、蔡宏坐镇本报热线为近五十名读者详解了《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企业无法举证,就可认定为工伤 王先生自述:我是某单位会计,几个月前,上班前我突然想起要购买一些工作材料,但在前去购买时出了车祸,被鉴定为6级伤残。单位坚称,购买材料不是工作需要,且非上下班必经路线。我能被认定为工伤吗? 专家说《条例》:新条例取消了必经路线的说法。只要企业无法举证王先生购买材料为私人行为,就可认定为工伤。经法院判决后,不能重新认定为工伤市民张秀芳自述:一年前,我到一家无证塑料厂当工人,遭机器打断了手指,被鉴定为7级伤残。但劳动部门未予以工伤认定,法院按照《民法通则》进行了判决。新条例施行后,我能被重新认定为工伤吗? 专家说《条例》:单位未为职工交纳工伤保险,又发生工伤事故的,职工可向劳动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或向法院提起诉讼。张女士的情况已经司法确认,不能重新进行工伤认定。单位不能因职工工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许先生自述:几年前,我因工受伤,单位一直按工伤待遇标准给予照顾。现在,企业要与我解除劳动合同,合法吗? 专家说《条例》:新条例规定,用人单位不能因职工工伤单方面解除劳动关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