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邻居”挡住天然气(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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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36 华商网-华商报 | |||||||||||||
国内统一刊号CN61-0053总编辑:刘东明2003年12月10日星期三 三年用不上天然气,只因隔壁小区阻挠施工 “邻居”挡住天然气 2003-12-10 00:00:00 本报讯(记者 井枫 赵雄韬)陕建总公司第三中学的师生冬天盼望着用天然气锅炉取暖,但由于一墙之隔的陕西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小区阻止施工单位引天然气管道,所以这一盼就是三年。 管道三年未通 省建三中学基建办的负责人王根夫告诉记者,学校2001年建起了两栋家属楼,并交纳了相关的配套费用,室内的天然气管道、气表早已安装完毕。同时,学校打算通上天然气之后建起取暖锅炉,解决师生冬季取暖问题。可是,气源要从隔壁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小区引入,在施工当中遭到了小区住户的阻挠,学校操场上已经挖好的管道沟,为了避免学生受伤,不得已都回填了。 记者随后来到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小区。物业公司一位姓陈的经理说,小区住户不愿意引管道,原因一方面是由于当时小区铺天然气管道是职工自己掏腰包,不同意在自己掏钱铺的管道上再无偿给其他单位引管道;另一方面是担心供气质量受到影响。该小区几位住户认为,天然气公司应该从主管网上给学校送气。对于是否存在重复建设、资源浪费的问题,住户回答:“如果要用小区的管道,天然气公司就把大家交的‘公网费’退了。” 阻挠施工属错误行为 西安市天然气总公司用户发展部的工作人员告诉记者,每位用户安装天然气都需要交纳2288元的费用,其中770元为公网费,所谓“公网费”就是建设城市主管网的费用,而其余的费用包括庭院管网建设、入户管、阀门、气标等的费用。此项是经过物价部门批准,对于任何用户都是统一标准的收费。庭院管线的使用权归住户,但是管理权、维修权都归天然气公司所有。省机械化施工公司小区的住户错误地认为,交纳了费用,天然气管道就成了私有财产。而且其担心供气质量问题是根本没有必要的,一方面小区处于管网的上游不会受到影响,另一方面,目前天然气的管网压力完全可以负担用户。 天然气公司表示,在西安市人民政府2000年8号文件中强调“各用气单位庭院管线之间的连接,在无特殊情况下,必须按照城市规划部门的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所涉及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或借口阻挠城市市政管道施工通过,也不得提出任何附加条件。”天然气公司在与省机械化施工公司签订供气合同时已经明确此事,现在机械化公司出现阻挠施工的情况,违反了合同,直接导致其单位后期申请使用天然气用户不能按时通气。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