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琐事儿子打伤父 为便民“公堂”下乡行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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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7:41 三秦都市报 | |
因家庭琐事,70岁的老父亲与41岁的儿子长期不和,多次发生争吵甚至打架,老父被打伤后向法院提起人身损害赔偿诉讼,并不服一审法院的判决向西安市中院提出上诉。12月9日,在零下2度的寒冬下,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二庭在长安区马王镇马王村11组街道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 儿子打伤七旬父 老父告儿赔千元 现年70岁的董文超是长安区马王镇马王村11组村民,老伴三年前去世,老两口共有三男一女四个子女,小儿子董抗升如今已是41岁。 据西安市长安区法院一审查明:董文超和小儿子董抗升父子两人长期关系不睦,两人互不往来,常为家庭琐事吵嘴并有打架发生。2003年5月18日,董抗升正在房顶上干活,老父董文超却将梯子搬回自己屋中,董抗升没法下楼后为此与老父发生了争吵,进而厮打,厮打中董抗升将老父打伤。 为此,董文超将儿子董抗升起诉到长安区法院,称儿子几次毒打自己,看病花费较多,要求儿子赔偿其医疗费及交通费2600元。8月8日,长安区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儿子董抗升赔偿父亲董文超医药费、检查费及交通费共计323.2元。判决后,董文超认为一审判决所判赔的数额偏低,向西安中院提起上诉。 法庭设在家门口 法官坐着小板凳 昨天,古城西安的气温低至零下2度,早上9点多,记者随同西安中院民二庭法官王吉利、田任华、张亚凤等一行6人驱车来到长安区马王镇马王村。 听说法院要在村里公开开庭审案子,马王镇马王村的100多名男女老少闻讯纷纷赶来旁听。为更好地教育村民,法官决定在村里街道上现场开庭。经董抗升同意,法庭设在董抗升的家门口,一张四四方方黄色的小木桌、七八个颜色各异的小板凳就组成了一个特殊的“民事法庭”。 父亲怨儿打自己 儿说父不通人情 董文超虽然已年过古稀,但身子骨看起来还挺硬朗,上午10:40,庭审开始,董文超一边用手指着儿子,一边数落着:“我这小儿子自小到大几乎没有给我端过一杯水或一碗饭,动不动为了一些家庭琐事和我吵架,甚至动手打我。” 儿子董抗升似乎也有自己的苦衷,庭审时,他又推翻了一审时承认打过父亲的说法,董抗升道出了他对父亲的强烈不满,认为父亲不通人情。 庭审中,董文超向法庭提交了自己看病的相关医疗费及交通费票据,但儿子董抗升却不认可,认为这些票据不一定真实。 12:20,经过近两个小时的庭审,在法庭主持调解下,董文超同意调解,但儿子董抗升坚决不同意调解。法庭认为,一审法院认定的事实属实,董文超已是古稀之年,儿子董抗升因家庭琐事打伤父亲给其造成人身和精神上的伤害,并带来了社会负面影响。鉴于董文超年老体弱,行动不便,对其受伤后的医疗费和交通费都应酌情而定。 12:40,法庭当庭宣判:判决生效后十日内,由董抗升赔偿父亲董文超医疗费、检查费、交通费共计690元。宣判后,父亲董文超对判决结果表示比较满意,但儿子董抗升仍表示有些不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