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白云观道士打赢姓名权、肖像权官司获赔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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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14 中国新闻网 | |
中新社北京十二月九日电(记者于晶波)北京白云观经师首领马道士诉北京和光国际珠宝有限公司侵犯姓名权、肖像权一案今日有了一审判决结果。法院判决被告侵犯行为成立,赔偿马道士经济及精神损失总计三万元人民币。 原告“全真第一丛林”白云观的经师首领在起诉书中称,二00一年十二月十九日,原告发现被告在北京长安商场销售财神像时,称原告为该批一百八十尊神像统一开光,每尊售 原告认为,被告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其同意,利用其肖像制作广告,侵犯了其肖像权;在开光证书中盗用其姓名,亦侵犯了其姓名权,且被告的侵权行为给其造成了损失,故诉至法院,要求判令被告停止侵害、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偿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五点一万元。 经过法庭多轮质证及辩护,法院一审认定被告侵权行为成立。不过,法院同时认为,由于原告早在二00一年就知道自己的姓名权及肖像权被侵害,但一直未采取积极措施及相关法律途径,从而造成了损失的进一步扩大,故只判令被告赔偿原告经济损失二万元人民币及精神损失一万元人民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