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18:08 | “我已经为这个案子奔波了10年,如今工作也没了,到底该谁来赔偿我的损失?”昨日,年近花甲的柳树根在向记者说起此事时,不禁流下了眼泪。1993年,因为承包合同纠纷,柳树根被临湘市人民法院传唤到庭应诉,令人意外的是法院根本没立案,这意味着该案没有原告,他却成了被告。10年后的今天,柳树根仍四处奔波,要求临湘法院赔偿他的经济损失。当事人:起诉法院要求赔偿柳树根称,他原是岳阳黄盖湖农场粮油贸易公司职工。1993年8月20日和12月17日,因承包合同问题,临湘市人民法院在根本没有立案,在一无原告、二无诉状的情况下,发出传票要他应诉。1993年12月23日,他把收回的2.6万余元货款直接交给了总公司,而法院的人认为钱应该先交到他们那。12月25日晚,柳将8000元钱交到了该院副院长周湘的手上。10年来,柳树根为此无数次奔波讨要说法。在省市领导的批示下,临湘市纪委、临湘市审计局调查后确认他没有欠账。通过协调,今年7月,柳树根终于领回了当时上交的8000元和1993年一年的工资、奖金,共计1.1万余元。柳认为,此事完全是临湘法院造成的,他要求法院方赔偿其从1996年7月起因这事造成他停薪停职的工资,同时赔偿那8000元历年产生的利息。随后,柳就此起诉至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临湘法院:柳完全是无理取闹就柳反映的问题,临湘法院在2001年的一份复函中称:1993年8月,黄盖湖农场购销总公司经理反映,其分公司承包负责人柳树根拖欠总公司荷叶款17.82万元不还,要求法院立案审理。临湘市人民法院副院长周湘认为,荷叶款是否真正被收回还缺少证据,没有同意立案,认为利用行政手段处理为宜。法院工作人员要求柳到农场招待所协商,柳不肯来,就由当时黄盖湖法庭庭长周少林开了传票。同年12月,黄盖湖农场反映柳收回荷叶款后拒绝上交,再次要求法院立案。法院认为不便插手,但在农场方面的再三要求下,还是答应采取信访方式解决此事,并开出了第二张传票。12月25日,柳自愿将8000元交给了法院,当时由周副院长开了一张便条。第3天,农场就把这些钱领回去了,还入了总公司的账,收据号为57577。据此,法院方认为,柳要求他们赔偿根本就是无理取闹。岳阳中院:此案不属行政案件昨日上午,记者就此事电话采访了临湘市人民法院吴院长。他说,当时确实是没有立案而要求柳参与应诉,这主要是因当时法制不太健全所致,今年7月已退还了当事人8000元和1993年一年的工资。对于柳的起诉,今年11月25日,岳阳市中院立案庭认为,此案不属行政案件,所以没有立案。本报记者 张在欢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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