迪吧跳舞发生碰撞 大打出手夺人一命四恶徒坐监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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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5 新桂网 | |
新桂网-南国今报柳州12月10日讯(记者巴方通讯员吴莹)在人多拥挤的迪吧跳舞,碰撞在所难免,可谭宽、陈文平等4人却大耍流氓派头,当场将对方捅死。一审法院依法对他们作出判决后,他们不服并提起上诉。近日,此案经柳州市中级法院二审,作出了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今年1月18日凌晨3时许,刘春维与潘斯壮等在柳州市中心一家迪吧跳舞时,跟陈文平 柳州市城中区法院一审认定,4被告故意伤害罪成立,判处谭宽有期徒刑13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陈文平有期徒刑12年,剥夺政治权利2年,朱敦海和韦伯钢均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剥夺政治权利1年。此外,4被告人共同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潘能干(被害人父母)等70927.1元。 4被告人对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柳州市中级法院对此案二审,认为4被告人与他人结伙持械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一人死亡的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认定4名原审被告人犯故意伤害罪定性准确。在共同犯罪过程中,由陈文平组织指挥,并与谭宽、朱敦海、韦伯钢等对被害人进行殴打,其中谭宽持军刀与他人一起捅被害人,造成被害人受伤抢救无效死亡,有多方证据可以证明。最后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责编:覃雄 来源:新桂网-南国今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