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司法理念扭转局面 “普利司通”战赢“黑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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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5 时代商报 | |
本报讯(记者 吴丹)欠债还钱本是天经地义。可作为全球第二大轮胎制造商的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却遭遇了这样一件“挠头”的事:源源不断地给代理商供货,却被长期拖欠了千余万元货款,一怒告上法庭,但苦于没让对方打收货凭据而接连败诉。普利司通公司曾一度因此对在中国的投资环境失去了信心。 近日,这场曾历经数次开庭审理、纠缠了3年之久的官司终于落定尘埃。沈阳市中级人 原告普利司通(沈阳)轮胎有限公司诉称,1997年6月与被告福建省晋江市黑马橡胶轮胎有限公司签订协议,约定自此开始附条件地将普利司通公司产品在福建市场的代理销售权赋予黑马公司。1998年、1999年间双方还签订了一系列年度履行协议书、备忘录。普利司通公司如约供货,但因黑马公司长期拖欠该公司货款1003万元,故于1999年11月停止了发货。双方的买卖合同货款纠纷闹上了法庭。因证据难取,2000年7月沈阳市中法判决普利司通败诉。普利司通不服,上诉到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省高法于当年12月还是判决普利司通败诉。普利司通提出再审申请,此案于去年被发回沈阳市中法重审。 以往几次审理中,都是因为普利司通没有对方收条遭惨败, 这次重审中,普利司通为支持自己的主张,向法庭提供了8组证据。 沈阳市中法“破天荒”地采信了那8组证据,此举体现了司法理念上的改变。重审法院判决黑马公司给付普利司通以往拖欠的货款共876万元和逾期付款违约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