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系统495人“不干净”遭罚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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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29 华商晨报 | |
晨报讯(记者 房延彦)目前,收红包、拿回扣、开单提成、滥检查、开“大处方”等行为,已成为卫生系统个别单位一些人的来钱之“路”,也成了病人与医务人员彼此心照不宣的秘密。 沈阳市卫生系统行业作风整顿工作对此开刀:从年初至11月,495人受到处罚,其中开除10人、行政处分3人、降职3人、调离现岗位待岗18人、经济处罚461人,罚款总额129633 昨日,沈阳市卫生系统再次公布行业监督电话:23412361、23418585。对举报收受或给予转运病人“好处费”的单位或个人,有关部门将给予2000元的奖励。 医务人员十种行为被严禁 沈阳市卫生系统重新修订了卫生系统行业作风建设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医疗服务、卫生监督执法人员的行为。 新规定严禁如下10种行为:收受患者红包;收受临床促销费;私自代开、代售药械或要求病人到指定药房购药;不合理检查、不合理用药、并从中谋取不正当利益;工作时间饮酒或酒后上岗;渎职、失职及违规违章操作;各种开单提成;为药品、器械和卫材经销单位统计临床使用情况或提供方便;多收、滥收医疗服务费用;重复使用一次性医用材料。 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十条禁令” 同时,相关部门对卫生监督执法人员也做出了严格的规定:严禁在工作时间(含午休)饮酒;严禁在执法时接受管理相对人的各种形式宴请或其他娱乐消费;严禁收受管理相对人的礼品、礼金、各种有价证券等物品;严禁以言代法或对管理相对人进行刁难和打击报复;严禁参与各种形势的赌博;严禁在收费、罚款中不出具合法票据或不按标准收费;严禁私自处理、留置罚没控制的财物和抽验样品;严禁包庇、纵容管理相对人的违法行为;严禁在管理相对人单位兼职;严禁利用职权向管理相对人推销商品。 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将被依法暂停其执业活动,直至吊销其执业证书,典型案例将被通报。 “院前急救”严禁随意转送病人 有关规定中指出,院前急救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医疗急救工作原则,即在转送病人时,必须坚持“就近”、“尊重患家意愿”和“有救治能力医院”原则,严禁随意转送病人;院前急救人员在转送病人后,不得以任何理由和名义向接收病人的医疗单位索要和收受“好处费”;各医疗单位严禁以任何理由和名义给予院前急救人员“好处费”;各医疗单位急诊科及相关科室不得以任何理由给付院前急救人员任何名义的“好处费”。 违反以上规定的单位,一经查实,有关部门将予以通报批评,追究主管领导直至党政主要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年度行业作风建设工作一票否决。对给予和收受“好处费”的当事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处分,严重的要调离现工作岗位。 另讯昨日,沈阳市评议办组织新闻媒体对评议重点单位进行实地走访,进入第二站———沈阳市卫生局。据悉,沈阳市卫生局近期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中开展了“卫生行风万人评”活动,共发出卫生行业工作作风社会调查问卷3万份;同时又随机走访了千名患者,综合满意率为95%以上。 有关负责人认为,哪怕只有1%%的市民不满意,也表示全市卫生系统的工作不到位,工作作风存在一定的问题。为给市民提供更好的服务,市卫生局正在积极起草34项便民措施,近日即将出台。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