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制售烟花爆竹 要严打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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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8:30 大众网-鲁中晨报 | |
本报桓台 12月9日讯(记者刘金昌)入冬以来,制造销售烟花爆竹又将进入高峰期。为加强烟花爆竹经营安全管理,今天,桓台县公安局发布通告,严打非法制售烟花爆竹活动。 据了解,为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桓台县公安局根据有关法规发布通告,严禁非法生产、制造烟花爆竹,而且烟花爆竹一律加贴激光防伪标记,凡销售无防伪标记的一律视为非法产品。 凡具备经营条件、有意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可到经营地派出所领取《烟花爆竹临时销售许可证审批表》,初审合格后,到县公安局办理《爆炸物品临时销售许可证》、到县工商局办理《临时营业执照》后方可经营。而且,烟花爆竹零售必须定点销售,严禁在集贸市场摆摊设点销售烟花爆竹,严禁走街串巷销售烟花爆竹,否则将予以没收并依法予以处罚。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以任何理由向企事业单位和学校派卖烟花爆竹,各企事业单位和学校不得将非法产品作为福利发放。 桓台县公安机关希望市民积极举报、揭发非法制售烟花爆竹行为,在为举报人严格保密的同时,并给予奖励,举报电话:110,8180265-4114。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