坐便管接下水管熏着邻居赔五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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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09 沈阳今报 | |
首席记者房立 今报讯没经过楼下的同意,就擅自把自家的坐便管接到了楼下的下水管上。昨天,沈阳市法院称,皇姑区法院对这起邻里纠纷作出一审判决,楼上应拆除私建厕所,恢复原状,并赔偿楼下精神损失费500元。 张某家住在皇姑区黑龙江街一栋居民楼的三楼。去年10月,张某与自家隔壁姜某签了协议,将与姜某共用的厕所卖给姜某独自使用,而在自家另建厕所,并将坐便下水口接在生活用水下水口,导致楼下刘某家下水道返臭味,双方就赔偿一事未达成协议,刘某就诉至法院,要求楼上拆除厕所,赔偿维修费和自家受异味侵害的精神损失。法院认为双方应本着方便生活的态度和睦相处,正确处理相互关系,给对方造成的障碍应排除。张某未经过许可在自家另建厕所,影响了刘某的正常生活,侵犯了刘某的合法权益,并作出上述判决。宣判后,张某认为精神损害赔偿太高,提起上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