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中京老总被判入狱两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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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09:12 安徽在线-安徽商报 | |
本报讯 (刑屹霆李文祥郜征)日前,合肥市中院对阜阳中京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中京公司)涉嫌偷税罪、公司总经理丁佩琦涉嫌偷税罪、职务侵占罪、挪用资金罪一案作出判决。丁佩琦被判有期徒刑2年,处罚金250万元。 丁佩琦捕前系阜阳市五金交电批发公司(下称五金公司)、阜阳中京公司法定代表人兼总经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中京公司于1996年1月至1999年12月偷税172万余元,构成偷税罪;丁在五金公司任职期间,利用职权,采取欺骗手段,将单位所有的66万余元的房产私自改办成其亲属个人名下,意欲占有,构成职务侵占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