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分包工程被判支付工资7万元(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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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1:07 云南日报 | |||||||
2003年初,四川华西集团有限公司第十二建筑工程公司(简称“省建十二公司”)将四川甘孜藏族自治州一处工程分包给成都金堂县“包工头”陈念仲。陈念仲跟60名民工说好30元一天,但施工期间,除了每天7元钱的伙食费和9月份给每人预借了200元到300元的生活费外,从来没发过工资。工程结束后,“包工头”陈念仲与省建十二公司工程项目部发生了款项纠纷,60余名民工的15万元工资一直没有着落。 省建十二公司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他们有证据证明陈念仲已经收取项目部现金43万多元,省建十二公司并没有拖欠民工工资,责任完全在“包工头”陈念仲一方。而陈念仲反映,他收取的43万多元现金在支付了机械租赁费、当地民工工资后,已经没有任何余款,他带领的60多名民工的工资应该由省建十二公司支付。为此,省建十二公司已向法院起诉陈念仲。 双方就此陷入了诉讼泥潭,民工们向双方索要拖欠的工资,双方都称应由对方支付。难道辛苦大半年的血汗钱就此没了下文? 据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调查,陈念仲根本没有建设资质,也没有招工资格,省建十二公司将工程分包给陈念仲属于违法分包。而四川省劳动与社会保障厅和四川省建设厅近日联合发出的《关于切实解决建设企业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中明确规定:建筑单位违反法律规定,将工程分包给无用工资格的个人、组织以及“包工头”的,必须承担拖欠工资的相应责任。因此,省建十二公司必须向民工支付工资。 12月5日,记者在成都市金堂县广兴镇看到,在四川省劳动保障监察总队的协调下,40多名民工一次性领到了省建十二公司支付的现金7万元。39岁的民工郑家开告诉记者,他拿到了被拖欠的3060元工资,孩子来年的学费终于有了着落。 四川省约有1300多万民工外出打工,2002年全省农民劳务收入达430多亿元,而每年都有大量因违法分包造成的拖欠民工工资事件,这项政策出台后,四川省广大农民工又多了一种维护自己合法权益的“武器”。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