元江县假酒中毒事件原因初步查明(组图)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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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www.sina.com.cn 2003年12月10日11:27 云南日报 | |||||||
截至目前,已经造成68名群众中毒,5人经抢救无效死亡。在省、市、县有关领导的高度重视下,昨日,元江县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紧急出动,在全县范围内封存了289家销售酒类的经营户,暂扣各类散装酒39012公斤。有关方面称,这些暂扣的散装酒必须通过化验后方能销售。与此同时,民政部门会同村干部挨家挨户慰问村民,并向每个死者家属发放了1000元的慰问金。此外,元江县财政局先期安排的10万元资金目前已经到位。 据了解,毒酒案的始作俑者——福建籍装潢老板叶木夏、元江县符龙泉酒厂批发部的负责人张秀华及丈夫、儿子已被元江县公安局依法留置。中共元江县县委副书记李泓透露,福建籍装修老板叶木夏因装潢工程需要,从昆明购进了一批甲醇到元江后,在使用过程中又从当地购进了一批食用酒精。工程结束后,叶木夏将剩余的两桶酒精卖给了符龙泉酒厂批发部。在交易过程中,叶木夏曾提出其中的一桶为甲醇,让该批发部“注意一点”,不想却酿成了一场惨剧。对于这个说法,李副书记称“有待于进一步调查核实”。 据在元江参加抢救工作的医疗专家介绍,甲醇中毒的有效发作时间是36个小时,过了这个“死亡时间”,由于人体自身的抗体因素,不会造成死亡。尽管如此,元江县有关方面将当日喝过酒的数十人请到医院作临床观察,以确认他们当中是否存在甲醇中毒的可能性,经过36个小时以上的观察,他们均安然无恙并已出院。 省卫生厅组织的省级专家组,省工商、质监、公安等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已赶赴中毒地区,进行查明中毒原因及相关处理工作。 又讯昨日上午,国家食品放心工程督察组来到玉溪市人民医院看望了正在医院接受治疗的中毒人员,并对我省应对紧急事件采取的措施给予了肯定。 | |||||||